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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方式需向集约型转变

1999-06-28 来源:光明日报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黄启(zao) 我有话说

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又十分有限的农业大国,如何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是一个十分突出的事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第一,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我国土地资源的严峻形势。我国土地资源状况是“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我国土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耕地面积19.51亿亩,但人均仅1.59亩,只相当于世界人均3.75亩的43%。大部分耕地质量不高,全国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水田和水浇地仅7.91亿亩,占总量的39.8%。荒漠化、水土流失以及工业“三废”和农药污染对耕地的损害也比较严重。经过多年开荒,我国后备耕地资源已严重不足。考虑到生态保护的要求,不仅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将受到严格限制,还有9100万亩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需要逐步退耕还林还牧。我们特别要看到,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势头不减,对耕地的需求与日俱增,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高峰期,耕地的承载力将更为沉重。加上经济发展和城镇发展对耕地的占用,人口与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第二,坚决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把保护耕地落到实处。在十五大精神指引下,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关系国计民生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重要法律。新《土地管理法》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实现了从以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为主到切实保护耕地为主的转变;在土地管理方式上实现了从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到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转变;在土地利用方式上实现了从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的转变。这一系列的转变,体现了中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正确决策,确立了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针对我国土地资源状况,当前,保护耕地应是土地管理的首要工作。我们认为要努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严格依照规划和计划供应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二是要切实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监督用地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三是要坚决把土地收益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四是要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落实到农户、地块和责任人,便于监督检查。

第三,加强土地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土地法律意识。1991年,国务院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确定了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九年来,全国上下以此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国人大环资委也召开了高层次座谈会、组织进行土地执法大检查等。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是“依法行政,合理用地”。我们要进一步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树立土地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宣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使加强土地管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通过大力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各项配套法规,进一步增强人们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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